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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纪检动态】做实监督谈话,强化“一把手”监督 ——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下级“一把手”监督谈话
时间:2024-08-12 阅读:22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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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“关键少数”监督的重要论述和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督促下级“一把手”始终保持“赶考”的清醒,保持对“腐蚀”的警觉,时刻紧绷廉政之弦,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定。2024年7月9日,中共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公司党委”)副书记、总经理卢昆同志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“一把手”开展监督谈话。



会议结合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宁、市委书记刘洪建在全省、全市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、观看警示教育片《那些“由风及腐”的“陷阱”》《八小时以外》以及围绕国企公职人员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、以案示警进行。

会议强调,作为掌管着一域的负责人或子公司“一把手”要深刻汲取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宁指出的“一把手”肆意妄为,污染政治生态,破坏发展环境的教训,做到自身正、自身硬,严管其责、严管所辖,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;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做到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廉洁用权。

会议要求,各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“一把手”: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“一把手”权利清单及负面清单的管理办法,要认真学习对照、举一反三,经常自我反省,自我检查,杜绝独断专行、公权私用,决策“一言堂”、用人“一句话”、用钱“一支笔”、项目“一手抓”,切实履行好“一把手”不直接分管财务、不违规干预敏感事项、不敷衍塞责等规定要求。二是要自觉对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防“七个有之”,防止不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“九种体现”,做到“五个绝不允许”“五个必须”,坚持干部选拔任用、选人用人“四用四不用”,争当“实干家”,整治“太平官”,杜绝“躺平式”干部,严格落实“十严禁”。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,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,敢于把自己的工作、生活置于上级监督、纪委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之下,以正确的权力观干净干事。